微信
关于我们
网站导航
招商信息
代理信息
发布招商
发布代理
热门品牌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中国清洁能源网
中国清洁能源网
我要招商
我要代理
首 页
资讯行情
展销展会
产品展示
代理信息
招商信息
品牌专区
经销商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行情
»
行业标准
» 正文
事关非甲烷总烃监测!江西省级地标9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24-11-24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3
核心提示:导读:近日,江西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验收与运行技术要求》正式发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验收及运行要求等相关内容,自9月1日起实施。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验收与运行技术要求》(DB36/T 1939-2024)。该标准自9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验收及运行要求等相关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验收和运行管理。
下一篇:
环境规划院参与编制的首个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评估国家推荐标准正式发布
上一篇:
《关于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
资讯行情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同类资讯行情
• 重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生效!
• 江西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 颗粒物的测定 β射线
• 4月1日施行,7处主要技术变化!北京二次修订地
• 江西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流速在线监测
• 《武汉市示范运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技术规范》等
•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团体标准《污水处理
• 团体标准《扫路机清扫效能评价方法》征求意见中
•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稀释通道采样、扬尘颗粒物
• 捷报 | 无锡水务主编的首个省内供水管网全生命
• 安徽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
共
0
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行情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