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行情 » 行业标准 » 正文

事关非甲烷总烃监测!江西省级地标9月1日起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4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导读:近日,江西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验收与运行技术要求》正式发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验收及运行要求等相关内容,自9月1日起实施。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验收与运行技术要求》(DB36/T 1939-2024)。该标准自9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验收及运行要求等相关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验收和运行管理。
 
 
 
[ 资讯行情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行情
点击排行